三被告配合代办署理律师当庭辩称,被告已于第一时间撤下了所有涉及“卡地亚”字样标识的物件、宣传册以及网坐告白等,并认为被告出产、运营的均为瓷砖等建材,并不属于“Cartier”品牌范畴,不属于商标侵权认定范围。
被告代办署理律师称,从2009年8月起头,正在运营中私行利用“卡地亚”商品标识,并正在网坐长进行惹人的虚假宣传,使相关发生混合和误认,严沉了被告的商标公用权,同时也形成了不合理合作。三被告当即遏制一切商标侵权行为,同时索赔50万元人平易近币,并要求被告正在上登载声明消弭不良影响。
8月3日9时整,卡地亚国际无限公司遭商标公用权胶葛一案,正在上海市第一中级公开审理。